目前已经在校的国际学生(非学历生)完成学习计划,申请继续延长学习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办理对象
需延长学习期限的非学历生,包括:
1. 校际交流学生
2. 普通进修生
3. 预科生
二、办理时间
秋季学期: 11月10日-12月10日
春季学期: 5月10日-6月10日
三、办理流程
1. 下载并填写表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延长学习表格,填写个人信息。
重要提示:表格中的“学生填写信息”部分必须使用电脑输入后打印,手写无效。
2. 学院审核
学生填写完整的表格后,需前往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成绩等,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老师在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提交材料
学生将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表格提交至留学生办公室(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一层梁老师处)。
4. 缴纳学费
学生持审核表格前往留学生办公室(东校区学生中心201室何老师处)申请缴费。
5. 申领入学通知书
学费缴纳完毕后,向留学生办公室申领新的入学通知书:
o 奖学金生: 邵老师
o 自费生: 王老师
o 校际交流生: 宋老师
入学通知书发送时间:
o 秋季学期: 12月20日前
o 春季学期: 6月20日前
6. 签证办理
学生持新的入学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留学生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一层张老师,微信:SLvisa)办理签证手续。
签证办理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
四、重要提醒
1. 表格中的学生信息部分必须电脑输入后打印,手写填写无效。
2. 新的入学通知书办理时间为5-10个工作日。签证办理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请预留充足时间确保完成全部手续。
3. 如因行程安排无法在境内办理签证,学生须在当前签证到期前离境,回国后持新的入学通知书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学习签证后再入境。
4. 在办理延长学习过程中,不得更换护照,否则会影响后续办理。
5. 国际学生所在学院应协助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各项流程,各学院在审核学生申请时,提醒学生遵守以上注意事项,确保顺利完成延长学习手续。
6.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8818781;咨询邮件:study@bfsu.edu.cn